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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中小学不得举办升学考试

教育部:中小学不得举办升学考试

更新时间:2014-08-07

教育部6日发布的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(试行)》强调,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,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,不以各类竞赛、考级、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。

标准指出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,落实招生入学方案,公开范围、程序、时间、结果,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。实行均衡编班,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。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,接受各方监督。实行收费公示制度,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。

标准要求,建立“控辍保学”工作机制,学校需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,针对辍学原因,积极帮助学生返校。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。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,不从事有偿补课。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,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,定期安排教师体检。